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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 索引号:430S00/2023-06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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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06-30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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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和《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积极做好2022年度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办办函〔2023278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通过县市区和项目单位自评、委托第三方现场评价的方式,对2022度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最终形成了绩效自评报告,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国家文物保护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中央下达国家文物保护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2022财政部分两批下达我省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26691万元,其中:《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232号)下达资金25381万元,《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87号)下达资金1310万元。

2.中央下达国家文物保护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情况

2022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总体目标为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促进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省内分解下达预算

2022度省级分解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6691万元,其中:大遗址2753万元、可移动文物1439万元、考古发掘1529万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056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914万元。

2.省内分解绩效目标情况

2022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涉及全省14个市州及相关县市区,共126个项目,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专项资金主要用途: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与展示,包括: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文物本体维修保护,安防、消防、防雷等保护性设施建设,陈列展示,维修保护资料整理和报告出版等;二是加强大遗址保护,包括:大遗址保护的前期测绘、考古勘查和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本体或载体的维修保护,安防、消防、防雷等保护性设施建设,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内的保存环境治理,陈列展示,维修保护资料整理和报告出版以及保护管理体系建设等。三是支持重大的考古发掘,包括: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考古资料整理以及报告出版,重要考古遗迹现场保护以及重要出土(出水)文物现场保护与修复等。四是支持可移动文物保护,包括:预防性保护,文物技术保护(含文物本体修复),数字化保护,资料整理以及报告出版等。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照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的有关规定,2022省级分两批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6691万元,其中:20226下达15267万元,20228下达1142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省级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6691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20234月底),项目资金支出金额总计7703.97万元,执行率为28.86%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执行金额

执行率

大遗址

2753

1905.34

69.21%

其中:环境整治

1800

1004.56

55.81%

文物本体修缮

914

861.78

94.29%

发掘报告出版

39

39.00

100.00%

可移动文物

1439

246.16

17.11%

其中:预防性保护

1368

237.46

17.36%

数字化保护

71

8.70

12.25%

考古发掘

1529

477.46

31.23%

其中: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

1529

477.46

31.23%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7056

3918.34

22.97%

其中:文物本体修缮

8696

2030.20

23.35%

防雷、安防、消防三防工程

3933

702.15

17.85%

陈列展示

2064

331.00

16.04%

环境整治

2363

854.99

36.18%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914

1156.67

29.55%

其中:文物本体修缮

3355

973.40

29.01%

陈列展示

224

152.27

67.98%

防雷、安防、消防三防工程

7

0.00

0.00%

环境整治

328

31.00

9.45%

合计

26691

7703.97

28.86%


注:专项资金执行率偏低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不及预期,导致工程款支付偏低;二是个别项目刚完成财政投资评审程序或者正在进行政府采购程序,资金尚未使用;三是项目后续的报告编制、修改、印刷、评审、资料整理、归档等费用未发生。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促进专项资金依规使用,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文〔2018178号),2019年省文物局、省财政厅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我省文物保护项目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文物综〔20199号),就做好我省文物保护项目预算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从2022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来看,我省各级文物、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及审核责任,做到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方案、经审核的文物保护项目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配安排专项资金,文物保护项目单位绝大多数都按规定设置了专项核算,使用专项资金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国家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有效推进了文物保护利用,我省主要完成情况为:大遗址项目5项,正在实施4项,未开工1项;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7项,均正在实施;考古发掘项目10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5项,均正在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70项,已完工12个,正在实施45个,未开工13;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34项,已完工10个,正在实施14个,未开工10个。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大遗址项目

大遗址项目5项,主要包括长沙铜官窑遗址环境整治及保护设施一期工程、云集窑遗址本体保护修缮工程、汤家岗遗址本体保护工程及大矶头遗址保护修缮工程等,除汤家岗遗址本体保护工程尚未开工之外,其余4个项目均正在实施过程中。长沙铜官窑遗址环境整治及保护设施一期工程目前已按要求做好Y41-43号窑址围栏保护,D2号取泥洞、Y9号、10号和16号窑址覆盖保护,修建了遗址公园围墙,整治了遗址公园场地,正在进行步行道路调整,设置标识标牌,修建配套设施。大矶头遗址保护修缮工程已完成边坡支护工程,遗址一、二平台,挡土墙(含面层陡板石)修缮工程以及遗址踏步、栏杆、石碑、三级平台地面修缮工程等。

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

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7项,主要包括湖湘珍贵革命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长沙市博物馆文物预防性保护集成展示及智能管理项目隆平水稻博物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浏阳市博物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澧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何长工同志纪念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邵阳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等,上述项目均在实施过程中

考古发掘项目

考古发掘项目10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分别为七星墩遗址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鸡叫城遗址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孙家岗遗址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渡头古城遗址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和醴陵窑遗址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一般项目5项,分别为长株潭岳古陶瓷资源考古调查工作、沩水上游(黄材河)考古调查实施方案、湖南省长江沿线考古调查和里耶古城遗址一号井前期勘测等,上述项目均在实施过程中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70项,文物本体维修保护27,防雷、安防、消防三防工程27,环境整治11项和陈列展示6已完工项目12项,包括文物本体维修保护7,防雷、安防、消防三防工程1,环境整治3项和陈列展示1项。炎帝陵防雷工程于20221024日项目开工,1211日顺利完工,已完成接闪装置;引下线装置;防雷接地装置;防止接触电压和机械损伤措施;防止跨步电压措施建设,20232月已完成初验。罗荣桓故居增补点——岳英小学旧址修缮工程于2022826日施工进场,在1118日完工,于2022126日完成四方验评。徐特立故居现状整修工程于202210月开工,202318日完工。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34项,文物本体维修保护25,防雷、安防、消防三防工程1,环境整治3项和陈列展示5已完工项目12项,包括文物本体维修保护7,防雷、安防、消防三防工程1,环境整治1项和陈列展示1项。达浒孔氏家庙保护修缮工程自202254日正式开工,2022126日工程竣工。王如痴故居展示工程20224月正式开工,20226月底竣工,71日正式开放接待游客。

(2)项目完成质量

已完成的项目均已通过项目单位组织的四方验评,已完成初验的项目验收基本合格。

(3)项目实施进度

根据现场评价情况,已完工的项目均已进行初验收。已启动的项目,均按项目进度有序进行实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对促进文物的保护,推动旅游业发展与经济结构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比如蔡和森、蔡畅故居展示工程完成后,来故居旅游的散客和团队日益增长,从而带动当地餐饮业、住宿业、农特产业的发展。预计带动井字镇年度综合增收100万元以上。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加强文物保护与利用,加大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增强公众文物保护意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比如徐特立故居现状整修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实施及时组织对外开放,得到广大好评,人流量急增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通过国保专项补助资金的持续投入,使得一批文物保护工程和三防工程,古遗址、古建筑得以更好的保存,对文物的保护和利用起到了长远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各要素的价值,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发展动力。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深入项目实施现场,发放调查问卷,走访当地群众,有98%以上的受访群众对项目表示满意。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截止绩效自评日,部分项目尚处于招投标阶段,个别项目还在规划论证阶段。经对部分实施缓慢项目现场评价分析,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地方政府采购程序复杂,导致项目迟迟未能启动招投标工作;

是项目单位仍在进行协商产权征收事宜。如天罗山古城堡文物保护工程。

项目技术交底后发现问题需重新进行勘探。如广济桥修缮工程。

四是受疫情影响,项目发掘进度比预期较慢。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较慢的情况,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项目执行工作。对实施缓慢的项目,责成项目实施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由属地文物主管部门督促实施。对受客观原因影响实施的,由文物主管部门提请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加以支持。对未能如期完成的项目,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收回资金统筹使用。

二是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督促各级财政部门、文物主管部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在确保完成文物保护项目实施计划的基础上,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是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预算评审。根据批复的项目保护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由省文物局组织开展文物保护项目预算评审,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对具备了实施条件的文物保护项目,分期分批安排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于以下几方面:

一是充分利用自评结果,探索以评促管的项目管理模式,切实增强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按照预算绩效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将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

(二)绩效自评结果的公开情况

本次自评结果拟在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及湖南省文物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问题。

附件:国家文物保护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湖南省文物局

202359


 国家文物保护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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