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醴陵群力瓷厂旧址——制泥车间修缮工程的批复
湘文物博〔2024〕110号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再次呈报〈醴陵群力瓷厂旧址——制泥车间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株文保〔2024〕53号),以及再次修改后的2024年6月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醴陵群力瓷厂旧址——制泥车间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醴陵群力瓷厂旧址——制泥车间(以下简称制泥车间旧址)修缮工程。
二、对修改方案进一步修改的具体意见是:
(一)进一步补勘并详明屋面桁架(近现代的木桁架)间联系方式、支座做法、杆件间联系做法等桁架体系。对每榀桁架逐一勘察编号后在屋架仰视图中清楚标注。补充墙体砌筑砂浆的原材料种类。
(二)进一步详明各榀桁架残损的类型、程度后对残损科学分类、分级。下弦断裂桁架、破损杆件剩余截面能否满足继续使用的要求,应补充验算。区分木构件残损致因的白蚁与虫蛀。混凝土构件中钢筋锈蚀、混凝土开裂,应补充钢筋强度与锈蚀深度的数据,并按轻重等级的程度分别描述,以确保后续设计取值的精确性。在不影响文物本体结构安全与现状位置的前提下,可考虑补做砌体原位抗压试验,校验回弹值。补充评估略倾斜墙体的稳定性与发展变化情况。
(三)聚焦重点修缮的屋面和桁架等部位。对残损特别是“已受损无法继续修复”需重新制安的部分桁架的修缮做法,应落实到每一榀桁架及其杆件节点。对开裂长1.7m、最大缝宽9mm的墙体修缮,因据结构检测报告判断不属于强度裂缝,可采取灌浆修补而不用拆砌。“更换5%砖量和用M10混合砂浆重新砌筑墙体”的做法欠缺依据,不够合理可行,应补充使用混合砂浆标号M10的依据和砂浆的材料配比。补充复核略倾斜墙体的加固做法。对混凝土构件中锈蚀钢筋的处理,应根据主筋、箍筋和锈蚀度采取不同的修缮措施,且应进一步明确除锈后钢筋是用混凝土修复、还是需要焊接新钢筋进行补强再修复。补充使用碳纤维材料进行加固的使用条件与工艺做法要求。进一步完善此次修缮工程与后续展示利用目标的衔接。
(四)现状图的标注与所附结构安全检测报告所提的问题部位和问题构件应协调对应一致。设计详图补充标注各部位构件的修缮具体做法。桁架构件详图补充标注铁件与螺栓等的规格尺寸,校准刚拉杆的直径以及屋架与墙体的连接画法。XZ-01号图补充标注轴号与剖切符号。XZ-04、39号图所标2-2剖面的剖切位置不一致,所标1-1剖面的剖切方向与XZ-40号图剖面方向相反。应进一步梳理修正图面表达。
(五)落实上述所有具体意见后,根据实际工程子项范围对象内容、实际工程量以及《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南方地区)》和国家文物保护工程预算编制规范,据实规范编制工程预算书。
三、你局应督导醴陵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制泥车间旧址的保护管理机构,落实本批复的所有意见后形成拟实施版方案;拟实施版方案报我局并由我局报国家文物局备案后,才能作为本次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依据,也是我局对本次工程进行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之后你局应全流程督导醴陵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制泥车间旧址的保护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文物局和我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规定,抓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四方”动态会商、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预验收、中期抽查、专家现场月度指导、初步验收、工程档案等关键环节的具体工作,并全过程实施好本次工程项目。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