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旧址——湘阴“徐正兴宝号”展示工程的批复
湘文物博〔2024〕107号
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关于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旧址(湘阴“徐正兴宝号”)展示陈列设计方案〉的请示》(岳文旅广〔2024〕3号),及修改后的2024年7月版《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旧址(湘阴“徐正兴宝号”)展示陈列设计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中共湖南省委旧址——湘阴“徐正兴宝号”(以下简称“徐正兴宝号”)展示工程。
二、对修改方案进一步修改、调整和深化的具体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徐正兴宝号复原陈列的把关。
1.因缺乏真实权威的史料依据,二楼复原陈列中目前标注为“中共湖南省委临时会议室”“临时住房”的房间,门额标识牌需修改为“旅馆客房”。相关说明文字“这是中共湖南省委驻湘阴时期的临时会议室,1929年10月,中共湖南省委迁来湘阴后经常在此召开秘密会议”“这是中共湖南省委驻湘阴时期省委秘书处负责人临时住处”等也相应删除。可在复原陈列的整体说明中,介绍中共湖南省委及相关领导成员以徐正兴宝号为掩护秘密开展革命工作的情况。
2.面对白色恐怖,中共湖南省委选择饭店、旅馆这类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开展革命活动,是为了党组织和党员能够长期埋伏,并在群众的掩护下开展工作。在徐正兴宝号二楼专设一间“临时会议室”,不符合当时艰苦复杂的斗争环境,也与旅馆应有的建筑格局和使用功能不符。目前“中共湖南省委临时会议室”的复原设计,需根据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初湘北地区一般旅馆房间的室内陈设、布局进行修改。
(二)进一步加强对徐正兴宝号辅助陈列的把关,确保所有内容、史料和实物准确无误,历史真实性、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
1.《前言》《结语》都应修改、优化。在《前言》中需补充中共湖南省委在危难中辗转省内外的历史背景的简要介绍,目前不做任何交待即直接表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湘阴‘徐正兴宝号’是中共湖南省委迁回湖南的第一站”,显得突兀,不利于观众理解;目前《结语》的内容,与徐正兴宝号、与中共湖南省委在湘阴的革命斗争史实脱节,需围绕徐正兴宝号的核心价值,围绕中共湖南省委在湘阴的革命斗争及历史作用进行总结、提炼。
2.进一步核准陈列所涉史实、校正陈列说明文字。目前,仍存在个别表格表述矛盾、个别陈列说明错字漏字情况。
3.进一步规范陈列说明格式。所有单独介绍的人物,其照片或画照的陈列说明都必须介绍人物生平,而不能有的人物介绍生平,有的人物仅介绍某段时间的经历,有的人物只有照片或画照而任何说明都没有。
4.陈列中拟创作的油画、国画等艺术品需加强必要性研究,删减与中共湖南省委在湘阴的革命斗争史实没有直接关联的艺术品,防止喧宾夺主,冲淡主题;加强创作审核,删减没有权威、切实的史料作为创作依据的艺术品。
(三)总平面图需补充指北针。
(四)工程概算中前期勘察费、大纲编撰费、形式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资料整理费等“前期费用”已超过20万元,占比太高。
三、上述进一步修改、调整和深化的具体意见,须逐项落实到位,并形成拟实施版方案;拟实施版方案由你局核准后实施。同时,该辅助陈列的内容方案、形式设计(含版式稿)和解说词,须按照相关规定,报中共岳阳市委宣传部审定、备案后才能实施。
四、在展示工程施工期间,你局应督导湘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文物本体安全和展示工程质量。该展示工程竣工后,须在完全达到文物建筑开放所有条件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对外开放。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