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黄埔军校第二分校旧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湘文物督〔2024〕6号
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局《关于审核〈黄埔军校第二分校旧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邵文旅广体呈〔2024〕19号),以及你局管辖的武冈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委托湖南鑫宇安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黄埔军校第二分校旧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收悉。经审核,我局批复如下:
一、该方案已按照《黄埔军校第二分校旧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评估报告》(AFFA-2023-19-(2)号)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基本符合文物安全技术防范需要,我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请你局督促并指导项目单位对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优化后的图纸应能直接用于指导施工。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预算评审结果调整预算。
三、防护对象及范围:黄埔军校第二分校旧址文物建筑本体。
四、主要防护措施: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监控中心机房及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五、工程实施阶段:财评文书、招投标文书、中标文书,以及施工方案报我局审核备案后,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实施。
六、工程实施中如需对防护范围、防护重点、主要防护措施和设备类型等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变更核准。
七、工程实施中应做好文物保护措施,设施建设、设备安装和管线敷设不得对文物本体及其环境风貌造成破坏和干扰。
八、要明确工程完成后日常管理维护的责任单位和经费来源,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测,确保监控机房有人值守和各系统的正常使用。
九、请你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程实施阶段每月及时向我局报送工程实施进度情况,我局将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适时对该工程项目开展实施效果评估。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