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五岭农耕文明博物馆消防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湘文物督〔2024〕18号
郴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对五岭农耕文明博物馆消防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的请示》(郴文物报〔2024〕11号),以及资兴市五岭农耕博物馆委托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资兴市五岭农耕文明博物馆消防工程设计方案》收悉。经审核,我局批复如下:
一、该方案按照《〈资兴市五岭农耕文明博物馆消防工程设计方案〉评估报告》(XFFA-2023-8-(3)号)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且基本修改到位,符合文物安全需要,我局同意该方案。
二、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调整预算。优化后的图纸应能直接用于指导施工。
三、防护对象及范围:五岭农耕文明博物馆。
四、主要防护措施:消防栓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适量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控制室。
五、工程实施阶段:财评文书、招投标文书、施工方案、报我局备案后,依法依规履行实施程序。
六、工程实施中如需对防护范围、防护重点、主要防护措施及设备类型等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变更核准。
七、工程实施中应做好馆藏文物保护措施,设备安装、管线敷设不得对馆藏文物造成破坏和干扰。
八、督促建设单位明确工程完成后日常管理维护的责任单位和经费来源,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测,确保各系统的正常使用。
九、请你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程实施阶段每月及时向我局报送工程实施进度情况。我局将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适时对该工程项目开展实施效果评估。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4年4月15日